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专利法》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专利法》(修订)已于2008年12月27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此次《专利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专利权的归属、转让和共有;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以及专利权保护等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关联密切的各个方面。
为了帮助各单位了解《专利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理清专利保护和专利实施方面的思路,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特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于2009年2月13日举办《专利法》(修订)解读专题研讨会。欢迎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本次研讨会。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主办单位: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培训对象】
1、各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研发或技术管理人员
2、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相关从业人员
3、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
【专家介绍】
尹新天:国家知识产权局 新闻发言人、条法司司长
刘继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法官
【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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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 间 |
研讨主题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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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9:15 |
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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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9:15-9:25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领导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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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25 |
我国专利保护的总体概况 |
刘继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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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10:35 |
茶 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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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11:45 |
《专利法》(修订)与专利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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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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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13:00-14:45 |
《专利法》(修订)的总体概况 |
尹新天: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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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5:00 |
茶 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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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
《专利法》(修订)内容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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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6:45 |
交流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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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北京丽亭华苑酒店: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5号
【培训学费】
会员学费:300元(含餐费、资料费等)
非会员学费:500元(含餐费、资料费等)
【报名方式】
l 报名截止:2009年2月12日17时前
l 报名程序:提交报名回执→交纳学费→领取参会请柬。
交费方式:(1)由协会委托快递公司上门收取(五环内)
(2)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行 号:470
账 号:7111010182600203908
收款单位: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填写说明:汇票、支票、电汇单上“收款单位”填写“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字样;“用途”栏填写“专利法研讨会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传真至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联系方式】
l 联 系 人:刘立堂 王 静
l 电话/传真:010-51530192,010-51530182,010-82356387(传真)
l 电子邮件: bippa@126.com
l 通讯地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邮编100083)
《专利法》(修订)研讨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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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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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员单位 |
□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 □ 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会员 □ 非会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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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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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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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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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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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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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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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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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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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银行汇款 上门收款 (请将您选择的方式涂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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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各企业详细填写回执,以便及时收到参会请柬。填后请回复邮件或传真至010-8235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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