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完成第三次修改,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完善现行《专利审查指南》,新的《指南》与《细则》于今年2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正确贯彻和准确实施专利法相关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妥善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帮助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深入学习《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以及《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核心内容,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定于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
【培训对象】
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研发或技术管理人员
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执业人士、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人士
【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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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 间 |
研讨主题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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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15 |
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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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9:15-10:15 |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要点解读及实务 |
何越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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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0:25 |
茶 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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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12:00 |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要点解读及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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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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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13:00-14:45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要点解读及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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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5:00 |
茶 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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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45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要点解读及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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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17:00 |
交流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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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15 |
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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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9:15-10:15 |
《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点讲解 |
刘继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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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0:30 |
茶 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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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50 |
《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点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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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2:00 |
交流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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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自动化大厦十三层报告厅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培训学费】
免费(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北京知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会员、北京知识产权发展沙龙成员、中科院各科研院所)
【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丹 刘立堂
电话/传真:010-51530182,010-82356387(传真)
电子邮件: bippa@126.com
通讯地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邮编100191)
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
二○一○年
附1:报名回执
《专利法实施细则》与《专利审查指南》
解读专题研讨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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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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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员单位 |
□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 □ 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会员 □ 北京知识产权发展沙龙成员 □ 非会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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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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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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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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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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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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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出您关注的具体议题及需要咨询专家的问题 |
1、 2、 3、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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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出您更关心的热点话题有哪些? |
1、 2、 3、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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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出您最关注的专利代理人职业教育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
1、 2、 3、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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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各企业详细填写回执,以便及时收到确认函号码。填后请回复邮件或传真至010-8235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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